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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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12-06    作者:     来源:    

作业的布置、收交和批阅是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将此项工作环节落到实处,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一、作业布置

每学期末,所有研究生和博士生需根据学院要求完成课程论文。

二、作业收交

1、每学期开始,每门课程选出一名课代表负责作业的收交

2、作业严禁抄袭,一旦查明,本门课程记为零分。

3、作业形式:纸质版

4、放假前2周之内,课代表认真收齐作业(纸质版),根据学院提供的任课教师联系方式,通知每门课程的打头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学院的具体要求认真批改作业。

5、若学生未能按时上交作业,此课程成绩为零,该生随下一级重修。

三、成绩录入

作业批阅完成后,由打头教师“研究生院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并打印。成绩单最晚于开学后一周内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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