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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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12-12    作者:     来源:    

作业的布置、收交和批阅是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将此项工作环节落到实处,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一、作业布置

每学期末,所有研究生和博士生需根据学院要求完成课程论文。

二、作业收交

1、每学期开始,每门课程由任课教师选出一名课代表,负责作业的收交。

2、作业严禁抄袭,一旦查明,本门课程记为零分。

3、作业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放假前2周之内,课代表认真收齐作业(纸质版),根据学院提供的任课教师联系方式,通知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学院的具体要求认真批改作业。电子稿由学生本人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mkszyxyzy@126.com

5、若学生未能按时上交作业,此课程成绩为零,该生随下一级重修。

三、成绩录入

作业批阅完成后,由教学第一负责人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并打印。成绩单最晚于开学后一周内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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